校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厅2013年年终资金结账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年底财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发放课时费、津贴、领导电话费补助、科研老师通讯费补助、研究生补助和独生子女费等各类人员经费须在本月15日之前办理完成;
2、 课时费津贴收入网上申报平台于本月6日开放。
3、 各类报账付款业务必须于本月20日之前到我处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完毕;
4、 缴纳学费和开具非税发票业务,必须于本月20日之前到我处收费管理科办理;
5、 本月25日至明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未开启的这段期间,零余额账户将无法办理签发支票、支付现金和公务卡还款业务;
6、 关于明年财务开始正常运行的时间,我处将根据财政厅的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领导务必重视,安排本单位财务联络员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财务处
201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