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财政部要求,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为使我校会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新制度内容,我处拟组织全校会计人员于2014年3月4日下午和5日下午在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届时,我处全部人员将参加培训学习,暂停办理业务。4日上午和5日上午可以正常办理业务。带来不便,尽请谅解。
特此通知。
校财务处
201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