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已于9月2日在协同办公管理平台上转发《自治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请各单位查阅后,按照相关要求,务必在9月12日之前,将《单位“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表》(附表1)、《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自查情况报告表》(附表2)、《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3)和《单位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表4),加盖公章,报送到财务处综合科。
校财务处
20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