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8级毕业生毕业在即,但有部分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尚未缴清,为使毕业班欠费学生能及时取得毕业证,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学费是学生应尽的责任,目前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生学费,请各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学费收缴工作,以便学校各项经济活动能正常运行。
二、现将您院毕业生缴费情况提供给你们,请派专人负责进行认真核对,填报欠费学生统计表,并将核对结果于5月29前反馈给财务处计划财务科。
三、学生欠费统计表请按毕业班分班统计,并请学生和班主任在表格上签名备查。
四、若欠费毕业生5月30日前未交清所欠费用,教务处将对欠费学生无法进行毕业证电子注册,欠费学生将难以领到毕业证书;若欠费毕业生在5月30日后至10月1日前缴清所欠学费,则需到今年年底时方可领取到毕业证书;10月1日之后缴清欠费的学生,需到次年的6月份才能领取到毕业证书。
五、5月30日前及时缴清费用的毕业生,我处会将学生交费名单及时报校教务处,确保学生在7月毕业时顺利领取毕业证书。
六、因毕业后再交费的学生已不属于我校在校生,缴费时,将视具体情况收取滞纳金。
七、发放毕业证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填报欠费学生统计表,并将此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位欠费学生。
八、各学院与学生核对缴费情况后,如有异议,请学生于周一、二、四下午持交费单据到财务处计划财务科核对。
校财务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