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沙区地税局“关于2017年度所得12万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我校2017年度收入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均应于2018年3月25日前进行纳税申报。
二、申报的内容
1.2017年度学校发给教职工的所有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薪金性收入。具体发放数据以财务系统统计数据为基础,足额如实申报。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职工个人从学校以外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也应当同时申报。
三、申报的方式
依照税务局要求,2017年度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进行自行申报,并于2018年3月25日前登录新疆地税(https://grwsbs.xj-l-tax.gov.cn/portals/web/login)进行在线申报,用身份证件号登录、注册、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纳税申报”模块中申报所得。
注:新疆地税网上办税平台中已有统计个人申报过的所有收入,请您务必核对合计栏的各项信息(应纳税额、已缴税额、应补税额)是否正确。如有疑问需查询,可登陆我校收入查询系统。
四、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收入查询方法
1. 2017年1-5月的收入情况请登录学校主页,点击机构设置登录财务处主页,点击职工收入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四位(如修改过初始密码,请按自行修改后的密码登录)。
2.2017年6-12月收入情况请登录学校主页,点击机构设置登录财务处主页,点击财务查询(新版入口),输入职工号登录,初始密码为:000000(如修改过初始密码,请按自行修改后的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个人收入-教工年度收入汇总,查询年份为“2017”点击查询即可。
如有咨询,请联系:
财务处咨询电话:8762631
校财务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