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2018年秋季老生学费、住宿费收取全部采取银行代扣方式进行,不实行现场集中缴费,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专人负责
各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做好银行代扣的宣传工作,班主任和班长务必将批量代扣的通知传达至每一位学生。
二、工作实施要点
1、财务处将“学费银行批量代扣告知单”(附件1)发放到各学院,请学院安排专人将“学费银行批量代扣告知单”发放到学生手中,6月28日前将“银行批量代扣确认书”(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财务处收费科。
2、要求每一位学生于
3、各学院指定专人担任票据联络员(建议由学院辅导员担任),
4、集中批量代扣工作结束后,财务处根据批量代扣扣款数据进行汇总通报。开学报到后,9月份每周批量代扣一次学费、住宿费,10月份停止代扣。
新疆农业大学财务处
附件1
学费银行批量代扣告知单
各位同学:
为了方便学生开学办理报到交费手续,学校从2018年8月开始将采用银行批量代扣的方式扣划学费、住宿费,请学生将2018-2019学年的应缴费用按期足额存入银行卡中,以便银行成功扣取。现将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请在
2.银行将根据学生的存款金额,实施以下3种扣款方式:(1)一次性扣划学费及住宿费;(2)仅扣划学费;(3)仅扣划住宿费。学生按期存入银行卡的学费及住宿费,我们视同学生同意扣款。
3.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成功代扣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及需要补交往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10月份到收费科缴费。
4.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是每一位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诚信状况将影响到您申请各类奖助学金的评比。
5.暑假期间请妥善保存好本人与校园卡绑定的工商银行卡,如若丢失,将无法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扣划。
咨询电话:0991-8762740(校财务处)
新疆农业大学财务处
附件2
学费、住宿费银行批量代扣确认书
学院名称(单位公章):主管领导签字:
班级 | 学生人数 | 缴费标准 | 班主任签字 | 班长签字 | 学生代表签字 |
备注:请将此表于6月28日前交财务处收费科。
票据联络员签字:
联系电话(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