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财政厅通知,因财政厅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我校在此次改革单位之列,为确保财政零余额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业务电子化改革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7月2日16点起至7月8日,暂停办理财政零余额授权支付业务。
二、已经从资金结算中心领取支票的人员,请于7月4日前到银行办理支票结算手续,逾期,支票将按作废处理。
三、7月9日,开始正常办理财政零余额授权支付业务。
四、其他非财政零余额业务不受此次影响,照常办理。
特此通知。
校财务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