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通知全校教职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个税汇算清缴时间接税务局通知,我单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5月25日。二.2022年度汇算内容依据税法规定,...
新疆农业大学A4版财务票据粘贴规范为适应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和财务信息化的发展,以及未来财务票据影像化处理,我处记账凭证纸样已于2021年初改为A4版,有效避免了原始附件(A4纸张的合同、文件、政府采购批件、各类审批单等)折叠导致的装订困难,以及广大师生凭证拍照复印等方面的不便,原始凭证等财务票据的粘贴方式也发...
全校教职工: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税收负担。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为方便各位教职工理解政策,现以图文形式展示相关政策要点,请阅读下图:附件1国...
全校教职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税务局通知,我单位办理个税汇算清缴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二、2021年度汇算内容依据税法规定,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
校属各单位及全校教职员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
关于新疆农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的通知为了更好的服务我校师生员工,进一步提高财务服务质量,从即日起,我处正式推出微信公众号服务,通过我处公众号可以查询财务信息、缴纳学生学费住宿费、了解财务政策、和享受财务“微服务”等特色服务。添加方式:方式一,打开手机微信,在公众号中搜索“新疆农业大学财务处...
根据学校暑假放假的通知,为了保证假期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财务处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事项通知如下:1、7月12日起,安排业务科室每周二和周四值班办理报销和付款业务。2、收费科每周二开具非税票据;需要开具非税票据的单位和老师,请提前一周告知收费科,以便办理开票业务。3、校园卡管理中心每周二值班,值班时间11...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doc附件2: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APP操作指南.doc全校教职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现就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校属各单位:为保证2020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财政年终12月25日零余额轧账的工作要求,现就近期财务工作安排如下:一、财务业务截至时间及相关要求1.各业务科室自12月20日起停止办理财务报销核算业务及政府采购付款,同时停止网上自助预约报账系统。2.还款报销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请各部门及...
校属各单位:为创新财务服务方式,优化财务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我处分别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4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先后对机关和学院、后勤各中心以及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分批进行网上自助报账系统操作培训,并通过财务处网站发布的操作培训视频、现场指导等方式,确保各单位尽快掌握网上自助报账系统的使用...